(原标题:东方碳素已回复审核问询函: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专注于特种石墨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于2月27日更新上市申请审核动态,该公司已回复审核问询函,回复的问题主要有,股权代持与解除的真实合法有效性,市场之间的竞争格局和发行人竞争力,进一步论证研发与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等。

  同壁财经了解到,公司系特种石墨材料制造企业,主要是做特种石墨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基本的产品包括等静压特种石墨材料、模压细结构特种石墨材料和中粗结构特种石墨材料。

  2003 年 11 月,杨遂运、张秋民和陈国政发起设立欣鑫碳素(2014 年 7 月并入东方碳素),初始注册资本 100 万元;2006 年 2 月,杨遂运和张秋民发起设立东方碳素,初始注册资本 80 万元,因欣鑫碳素与东方碳素初始设立时,运用资金需求量较大,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杨遂运现金周转存在很多压力,向周边寻求获取资金机会。出于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杨遂运的信任及对特种石墨行业前景的看好,2003 年至 2004 年,刘转运等 7 位投资者将闲置资金合计 149.50 万元交付给实际控制人杨遂运,以获取欣鑫碳素的投资收益;2005 年至 2006 年,刘转运等 13 位投资者将闲置资金合计 161.75 万元交付给实际控制人杨遂运,以获取东方碳素的投资收益。经与代持人、被代持人访谈,对于上述入股款项,双方虽在投资当时未签署股权代持协议,未约定具体的股权代持数额和比例,但双方均认可上述投资过程及股权代持事项。

  经与被代持人访谈确认,其出资时系实际控制人杨遂运的朋友、关系紧密的共同生活的亲属或在欣鑫碳素、公司就业的职工,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及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被代持人并非公务员、军人、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等法律和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不存在通过代持规避有关规定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的情形。综上所述,公司及子公司历史上的股权代持具有合理性,不存在通过代持规避相关法律和法规或监督管理要求的情形。

  特种石墨行业产业竞争格局详细情况如下:①第一类是特种石墨材料生产商,一般拥有从磨粉、混捏、焙烧、浸渍和石墨化等一体化全工序的生产能力,同时具备年产量千吨以上的产能。特种石墨行业中,具备一定规模、拥有一定知名度与影响力的主要是这类企业,总体数量约为十几家,行业集中度相比来说较高。②第二类是特种石墨深加工厂家,一般根据订单需求向特种石墨材料生产商采购原材料进行机械加工,并向下游终端领域销售,其基本的产品为特种石墨制品。③第三类是只有部分生产工序的企业,大多体现为焙烧或石墨化环节,主要为行业内别的企业进行受托加工。从市场之间的竞争层面看,第一类特种石墨材料生产商由于资金、规模、技术和环保等门槛,数量相对较少,集中度相比来说较高;而第二类下游石墨制品加工商和第三类特种石墨受托加工公司由于门槛相比来说较低,竞争较为激烈。因此,特种石墨行业总体呈现前端集中度较高、中后端分化的竞争格局。

  特种石墨行业各厂商无公开披露的销售数据,公司通过中国炭素行业协会数据整理、下游客户访谈等方式对行业内规模以上企业的销售数据来进行分析。根据上述推算,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公司特种石墨出售的收益分别为 18,237.74 万元、20,866.00 万元和 32,479.82 万元,占国内规模以上企业总出售的收益的占比分别是 8.89%、9.83%和 9.83%。2021 年公司特种石墨销售规模在国内排名前五,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根据工业与信息化部于 2012 年 11 月 21 日发布的《石墨行业准入条件》中 “(四)新建和改扩建高纯石墨项目,采用节能环保的先进工艺路线 吨/年,成品率不低于 85%”。发行人石墨化环节合格率明显高于行业准入标准。特种石墨行业内各厂家的工序良品率为企业内部数据,无法获取。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宁新新材披露的合格率,宁新新材压型、焙烧、石墨化各工序合格率均在 95%以上。公司焙烧和压型环节合格率略低于宁新新材,石墨化环节略高于宁新新材。

  2021 年以来,公司等静压石墨无需浸渍环节。此外,在石墨化的环节,2021 年较 2020 年,等静压一焙化产品产量大幅度的提高,2022 年上半年公司等静压一焙化产品占等静压特种石墨总产量的比例达到 97.90%,生产周期缩短,产品产量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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